驱逐租客反被索赔$4.5万:华人屋主绝地翻盘,结局逆转
- zkfi6688
- May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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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以为,当房东最怕的是遇到问题租客。
然而,最近发生的案例给所有房东敲响了警钟。
一位华人女房东,为照顾远在中国突发重病的88岁父亲,不得不中断在加拿大的生活。
这差点让她付出高达$45,000的代价。
她以“自住房屋”为理由,合法驱逐租客并搬入居住。
仅仅两个月后,父亲病危的消息打乱了一切,紧急回国,一待就是半年。
按照法律规定,房东若以“自住”为理由收回房屋,必须满足一个关键条件:连续居住至少6个月。
一旦不符合,哪怕出于无奈,也可能被认定违规,并面临高额赔偿。
于是,前租客将她告上仲裁庭,理由是没住满6个月。
仲裁结果更直接:赔钱,整整12个月房租,约$45,156。
听起来很冷血,但法律就是如此机械。
房东选择上诉,最终法院发现仲裁过程存在严重问题:关键证据未被充分考虑、翻译材料被忽略、甚至没认真听取她离境的真实原因。
结果原判被推翻,案件发回重审。
这场翻案,更值得思考的是:如果她没保留证据?如果没继续上诉?结果可能完全不同。
这件事真正的警示在于,在加拿大做房东,从来不是“我有房我说了算”。
规则细致且严格,哪怕是出于善意或突发情况。
一旦程序不到位、证据不足,依然可能被判承担巨大责任。
尤其是“自住驱逐”,看似简单,实则风险极高。
一旦使用,就意味着必须对未来几个月的生活有绝对确定性。
对于房东来说,最重要的不是“有没有理由”,而是“能不能证明”。
突发情况可以被理解,前提是要有完整的医疗证明、沟通记录,以及清晰的解释逻辑。
否则,再合理的理由,在法律面前也可能变得苍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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